司法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司法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司法機關處罰是否適用行政處罰
司法拘留又稱爲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爲了保證審判活動正常進行,對實施了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人,採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法院擁有司法拘留的決定權。司法拘留與行政拘留不同,具體區別如下:1、法律性質不同: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爲的人採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採取的,具有處罰性質。2、適用對象不同:司法拘留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爲的人,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不構成犯罪的人。3、法律依據不同:司法拘留依據《民事訴訟法》;行政拘留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4、適用目的不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懲罰一般的行政違法者。5、適用機關不同:司法拘留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執行,交公安機關有關場所看管;行政拘留由公安機關決定執行。6、羈押期間不同:司法拘留15日以下;行政拘留15日,並罰時不超過20日7、法律後果:司法拘留是對於有妨害訴訟行爲人的懲戒,與判決結果無關,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的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