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已抵押房屋的合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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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已抵押房屋的合同法律效力
已抵押房屋怎麼買賣

已設定抵押的房屋進行轉讓是房地產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原業主透過向銀行申請貸款購買了房屋,並將該房屋抵押給銀行作爲償還貸款的擔保。而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房東欲將該房屋轉讓,在交易方式上同沒有設定抵押的完全產權的房屋轉讓存在很大差異。


房地產交易中心會根據抵押權人是否同意轉讓抵押物或抵押登記是否已經註銷,來判斷交易的房屋是否可以轉讓過戶,從而保護銀行的合法權益,進而保障整個房地產交易體系的安全。一般而言,實踐中有如下幾種既符合法律規範,又具有可操作性的交易模式,供房屋買賣的雙方選用:


(一)提前還款,解除抵押。


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原業主一次性提前歸還尚欠銀行的全部貸款餘額,之後銀行釋放抵押權,由房地產交易中心註銷抵押登記,如此,原業主就取得了該房屋的完全產權,接下來,雙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完成交易。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在房東取得完全產權之前,買方沒有支付房款,因此買方資金的安全性高;缺點是,完全由房東籌錢還貸,就要求房東具有很強的資金實力或融資能力,且沒有充分利用買方的首期房款參與還貸,不是最爲經濟的解決方案。


(二)辦理轉按揭。


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雙方共同向原業主的原貸款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手續。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無須籌措資金提前還貸,沒有融資的壓力,而是將房東原有的還貸義務轉由買方承受,透過變更抵押登記,將抵押人從房東變更爲買方;缺點是,轉按揭手續較爲繁複,且不是所有銀行都有這項業務,而如果買方需要到另一家銀行辦理貸款,則會出現跨行轉按揭的問題,操作起來比較繁瑣。


(三)買房替原業主提前還貸。


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買方將應當支付的首期房款專項用於幫助房東歸還貸款餘額。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充分利用了資金的流動價值,盤活了買方的首期房款,雙方合力解決了交易的最大障礙;缺點是,買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風險,如果原房主利用買方的資金幫他還貸,進而取得房屋的完全產權,再將該房屋轉賣他人後逃匿,買方既不能取得房屋產權,又讓首期房款血本無歸,到那時,只能透過其他法律途徑追討,就非常被動了。


購房者要想轉讓抵押在銀行的房屋,一定要通知銀行並且辦理相關的手續,否則一旦轉讓合同無效一是要對銀行承擔相關責任,對善意的新購房者也要承擔違約責任,要謹慎爲之。具體已抵押房產應該怎麼來買賣,上文已經做出了詳細解答,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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