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理由辭退怎麼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6W
無理由辭退怎麼賠償
無理由辭退怎麼賠償
因爲民事訴訟時效是2年,勞動仲裁時效是1年,所以前面的2年就別想了,後面的如果是無故辭退,那麼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你不願意履行了可以要求雙倍經濟補償,按一年一個月工資計算2年就應該得到4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應當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都是國家頒佈的,怎麼可能每個地方不一樣這點比較荒謬,建議申請勞動仲裁,以上要求是可以得到支援的。

不是什麼框架內差異的問題,而是在這個問題上根本沒有別的標準,國法豈是兒戲在其他一些沒有規定得那麼明顯的法規上,比如某些賠償標準,是會有一些地方性法規的差異,但是這個問題上不存在。

很難,因爲你中間辭職了一年,也就是說已經結束了勞動關係,那麼有侵權行爲你應當在1年內提出勞動仲裁申請,或者2年內提出民事訴訟,你沒有那麼做等於是放棄了這個權利你要把第一次勞動關係和第二次勞動關係分成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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