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寧夏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寧夏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2016寧夏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目前寧夏省銀川市支援省內公積金異地貸款,但只限於非農戶口纔可以。

二、依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寧政發[2015]88號)精神,寧夏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有關使用政策進行了調整,延長購房提取年限,從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5年內,每年可憑購房手續申請提取一次;貸款比例統一調整爲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最高貸款額度爲50萬元;取消了繳存餘額倍數限制。

繳存公積金職工購買自住房未貸款的,從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5年內,每年可憑購房手續申請提取一次本人、配偶及雙方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

繳存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貸款比例統一調整爲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貸款額度統一調整爲,一人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爲4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爲50萬元。繳存職工及其配偶的商業貸款(含擔保)餘額在20萬元以內的,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貸款比例及額度按上述規定執行。爲激發公積金使用活力,寧夏還取消了繳存餘額倍數限制。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可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房,貸款額度與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不再掛鉤。

三、爲方便市民辦理公積金業務,公積金管理中心透過簡化租房提取證明材料,提取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職工在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時,不需要再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未婚職工的憑本人戶口薄和單身申明書,離異的憑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即可認定。

以上是關於寧夏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沒有變化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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