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勞動法關於工作環境的要求就溫度低於多少度算低溫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5W 勞動法關於工作環境的要求就溫度低於多少度算低溫《勞動法》沒有對工作環境的最低溫度作出規定,僅在第六十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國家技術監督局1994年頒佈了《GB/T 14440-1993 低溫作業分級 國家標準》,具體如下: 此標準規定了低溫作業環境冷強度大小及其對人體機能影響程度的級別,適用於對低溫作業實施勞動保護分級管理,簡單地講就是溫度越低,每日工作時間越長,低溫作業級別越高。不同單位以此爲基礎可以制定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勞動關係 低溫 勞動法 環境 低於 多少度 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