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二手房簽訂籤陰陽合同有什麼法律風險 - 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買賣二手房簽訂籤陰陽合同有什麼法律風險,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買賣二手房簽訂籤陰陽合同有什麼法律風險,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一、合同無效的風險。從合同的角度來看,陰陽合同的效力上存在一定的瑕疵,進行備案的“陽合同”並非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不發生法律效力,而“陰合同”雙方簽訂的目的爲獲取高額貸款或者降低稅費很可能也被認定爲無效。
所以基於前面這一點來看,陰陽合同存在着被認定無效的而導致雙方交易不能進行的風險。
二、買方不全額支付房款,賣家追訴難。如果爲逃避稅費簽訂陰陽合同,此時如果買方藉機只依據備案的低價合同進行付款,雖然賣方可以透過訴訟途徑要求買家按照“陰合同”支付房款,但是可能會面臨高額的訴訟成本和消耗大量的精力。
三、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風險。採取虛假納稅申報的手段少繳稅款是偷稅的行爲,稅務機關有權追繳少繳的稅款,並且處少繳稅款五倍以下的罰款,甚至有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房屋買賣領域,買賣雙方當事人簽訂的“陰陽合同”一般表現爲兩種形式:
一種是虛高房價,合同中約定的房價高於實際成交價格,並以此合同作爲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的依據,以此來達到多申請貸款從而減少首期款的目的;
另一種就是壓低房價,在合同中約定的房價低於實際成交價格,並以此合同作爲辦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的依據,從而達到逃稅或規避限價等目的。
一般情況下,“陰合同”作爲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同時也是雙方實際履行的合同,往往會被認定爲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的合同。
對於“陽合同”,雖然已經在房屋管理部門備案登記,但由於其中價格條款確實存在規避稅收徵管、騙取貸款等損害國家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況,故“陽合同”中價格相關條款應爲無效,同時“陽合同”其他不涉及價格的條款依舊合法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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