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過錯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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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過錯損害賠償責任
醫療過錯損害賠償計算標準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一般來說,在醫療過錯的責任有多大與過錯大小有關,責任越大獲賠數額越高。不管是最重的完全責任還是最輕的輕微責任,前提必須是醫院存在過錯,在醫療事故中醫院如若不存在過錯就無從責任談起,更不用說賠償了。此外,我國證據法規定,對於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由醫院承擔,受害人無需舉證,之所以這樣規定,也是爲了降低受害人的舉證難度,現實中大家務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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