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被扣分到哪裏去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6W

一、肇事逃逸被扣分到哪裏去處理?

肇事逃逸被扣分到哪裏去處理

違章扣分可以去車輛所轄車管所或交警隊處理。處理所需資料如下:

1、違章車輛行駛證原件;

2、記分人身份證原件;

3、記分人駕駛證原件;

備齊以上三種資料,由記分人本人直接去車管所或交警隊服務大廳拿號排隊處理即可。

提示:如果是異地違章扣分如果達到12分(比如超速50%),很多地方必須要求車主前往違章地處理,非常不便。爲避免這些不必要的麻煩,請遵守交規,文明駕駛!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一)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資訊系統備案。

(二)刑事處罰:

1、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交通肇事後逃逸”,《解釋》第3條規定,是指行爲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爲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爲。

這裏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爲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爲“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爲“交通肇事後逃逸”。

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由於駕駛員在肇事之後已經逃逸,所以交管會在調查清楚事實真相之後直接吊銷機動車駕駛人的駕駛證,而且,性質更爲嚴厲的是以後終身都不能再重新考取駕駛證了。哪怕,交通事故根本就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可只要是逃逸,最終的結果只能是自食其果,法律上對肇事逃逸的處罰還是比較嚴厲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