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傷調解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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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調解要注意什麼?

一、交通事故人傷調解要注意什麼?

(一) 區分交通事故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二者無必然聯繫,有諸多相異之處,事故責任不等於賠償責任,無事故責任並不一定無賠償責任。

(二) 賠償款落實後方可在協議書上簽字。如果賠償義務人尚未準備好賠償款,受害人便在協議書上簽字,受害人將存在無法拿到賠償款的風險。

(三) 爲防止賠償義務人利用受害人的資料申請理賠後逃走,在所有賠款到位前勿將自己全部資料原件交給賠償義務人。

(四) 申請理賠時,要確保保險公司書面確認該調解協議的內容並同意將賠款匯入受害人帳戶,若不能保證上述要求,很可能也無法拿到賠償款。

二、交通事故的賠償金如何分配?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按照下列規定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3、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40%的賠償責任;

4、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三、如何進行交通事故調解?

(一)交通事故損失賠償調解須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調解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

(二)交通事故損失賠償調解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期限內,只調解兩次,調解時須製作調解記錄。

(三)交通事故辦案人員通知當事人或者代理人蔘加調解時,一般使用書面通知,口頭通知的須記入調解記錄。

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參加調解的,須事先通知交通事故辦案人員,請求變更調解時間;無正當理由不到或者調解中途退離的,計爲調解一次。

出現交通事故後,雙方當事人可以對賠償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調解,受害者出交通事故所獲得的賠償金,是按照交通事故的責任來確定的,如果認定爲全責,肇事司機要賠償受害者的全部損失,按照本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受害者的傷殘等級計算賠償金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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