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男方家暴如何取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結婚後男方家暴如何取證

一、結婚後男方家暴如何取證

遭受家暴的,常見的證據包括受傷後的傷情照片、去醫院治療的記錄、報警的相關記錄、現場或者施暴者承認家暴的錄音錄像、村/居委會及婦聯等機構的證明、證人證言以及施暴者的保證書等。

具體取證方式有:

1、發生家庭暴力時,立即報警,並在報警記錄中說明報警原因和家庭暴力過程。如果去派出所記錄,也會詳細說明家庭暴力過程;也可以向公安部門申請傷害鑑定,檢查傷害嚴重程度;

2、及時就醫,並在就醫記錄中說明受傷原因;

3、拍攝錄音錄像,記錄家暴過程;

4、對方事後請求原諒的,要求寫書面保證書;

5、請物業管理、保安、鄰居、村委會、居委會協調,也可以申請出庭作證;

6、如果因家庭暴力而受到精神傷害,尋找心理諮詢師或醫院可以作爲索賠的依據。

二、遭遇家暴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首先,需要確定申請人的範圍:關於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人範圍,根據《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被家暴者自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如果被家暴者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親自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可以由其近親屬、或者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代爲申請。

此外,確定管轄法院:《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五條中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當以上地址不一致時,申請人可以向以上任何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申請,如果同時申請的,由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轄。

其次,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方式: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如果提交書面申請書確實有困難,比如,申請人文化程度不高,不清楚如何寫申請書,或是面臨緊急情況,沒有充分的時間提交書面材料,那麼也可以進行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即可,口頭申請並不會影響法院受理。

最後,關於申請保護令的費用、擔保以及舉證問題:總的來說,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收取訴訟費用,申請人也不需要提供擔保。爲了能獲得法院的支援,申請人需要儘可能的提交遭受家庭暴力的各類證據,比如:傷情鑑定報告、診療病歷。經過調解的,可以提供施暴方的悔過書、向相關部門求助的,提供調解人員的證人證言。經過報警處理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或者案件受理回執等。此外,遭受威脅的通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也可以作爲證據提交給法院;申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的,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取、收集。

總之,當遭遇家暴或面臨家暴危險時,還是鼓勵被家暴者果斷、及時的尋求司法幫助,提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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