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戶口遷回原籍申請書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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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戶口遷回原籍申請書怎麼辦理

離婚後戶口遷回原籍申請書怎麼辦理?

夫妻雙方辦理完離婚手續以後,一方要把戶口遷回原籍,需要按規定填寫申請書。申請書必須包括當事人的資訊,以及申請回遷的理由。準備好申請書後,根據當地戶籍管理部門的要求,帶上相關資料、證明等,辦理手續。

1.離婚後戶口遷回孃家的條件可具體諮詢當地公安局。

需要帶着本人身份證、離婚證、戶口本、個人申請書等材料,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再到孃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2.由於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遷回原籍並且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並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另外,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二、離婚後戶口分戶如何處理

離婚後要進行戶口分戶,需要準備四樣材料,並按相關步驟程序進行。材料主要有申請人書面報告、戶口簿、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離婚證。

1.離婚後要辦理戶口分戶,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書面報告。

(2)、原《戶口簿》。

(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

(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2.辦理戶口分戶的步驟:

(1)申請人書寫一份“分戶申請書”,到戶口所在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蓋章。(基本上地區都要先經過村委會或者居委會的同意蓋章。)

(2)在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蓋章之後,到戶籍管理的派出所請管片民警籤意見(有時需所長簽字),此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以及房產證或者土地證。

(3)等審覈透過之後,請派出所的戶籍辦工作人員給你拉一本分戶之後的新戶口本。

以上就是離婚後戶口遷回原籍,以及戶口分戶的步驟。不管是戶口遷回原籍,還是戶口分戶,主要都是要帶着本人的相關的資料、證明,以及相應的申請書,根據當地戶籍管理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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