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離婚證據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2W

新興離婚證據有哪些



新興離婚證據:


1、手機短信

手機短信作爲證據適用,已經逐漸被司法實踐所認可。因爲手機短信具備證據的三性,即客觀真實性、合法性及關聯性。因爲每個手機用戶的手機號碼和入網證號都是惟一的,短信發出後,接受者手機又能顯示對方的手機號碼。這樣就可以確定發送者是誰,起到證實案件事實的作用。目前,手機短信不僅在民事案件中起着證明事實的作用,在偵破刑事案件上也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可見,手機短信的頻繁適用,不僅給當事人日常溝通交流帶來方便,也給人們留下了可以保留的記錄。

在離婚案件中,短信已經被越來越多的當事人作爲收集對方存有過錯的證據,比如,一方當事人與第三者的曖昧短信、第三者發的短信等。

在收集該類證據時,可以採取以下方法:

一是在接受資訊者未將短信刪除的情況下,直接將此資訊予以儲存,並將手機封存。然後,最好到公證處進行書面公證,經過公證的證據效力比較高,一般會被法官採納。

二是在與案件有關的短信被刪除情況下,可以透過手機短信執行商來調取短信內容。在收集時,可以透過執行商的儲存資訊將對應的手機短信的發送時間、雙方手機號及內容打印出來,並由在場的工作人員簽字蓋章證實出處,以供審判中使用。

2、電子郵件

目前,電子郵件作爲證據使用在民事訴訟中已經得到確認,如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的書面形式包括電子數據郵件形式。

收集時您要先了解電子郵件的特徵,電子郵件和其他形式電子證據不同,它的特點是每個電子郵件使用者必有一個電子信箱,且電子郵件的首部都帶有收發件人、網址及收發時間。但是,如果這些資訊被別人掌握,別人就可以利用您的郵箱進行收發或刪除郵件。當然,對於一般人來說,直接在收件箱中修改檔案並不是容易的事,因爲收件箱中的檔案爲只讀檔案,拒絕修改。即使將其另存,也只改變其位臵,並不能改變其屬性。

儘管如此,在實際審理案件中,仍有當事人對其真實性提出質疑,所以當事人如果要提交電子郵件作爲證據的話,一定要請公證人員進行公證,公證時要注意:電腦系統是正常執行的,沒有被病毒所侵襲。且自開啟電腦到檢視郵箱到打印郵件這一全程都進行公證,形成書面的證據材料後連同裝有郵件的遊盤一併交給法院,在這種情況下,法院一般對郵件的內容給予認定。

3、MSN、QQ

網絡聊天是目前比較受歡迎的一種快捷經濟的雙向溝通方式,發生在離婚案件中溝通方式主要有兩種:QQ聊天和辦公室的MSN。這兩種證據的收集相對而言難度更大。

以QQ爲例,它們都是指“一對一”的私聊,在收集網絡聊天證據時要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聊天內容證據,即聊天對話的內容,還有聊天者個人的資訊,當然這些資訊一般是虛假的,須藉助收集到的上網IP位址及上網使用的網絡進行佐證;

二是電腦系統正常運營的證據,來說明用以輔助證明網絡聊天證據是安全可靠的;

三是其他附屬資訊,如IP位址、所藉助的服務器、上網賬號等。

做到上面幾個方面後,就可以將聊天者與需要證實的當事人聯繫起來。對於聊天內容,可以從聊天者雙方電腦記錄中收集,並將其以拷貝或打印的方式固定下來。如果已經被刪除或修改,可以透過網絡服務商以拷貝、打印的方式收集,如果網絡服務商沒有儲存,對於被篡改的聊天記錄,可以聘請專門技術人員對其進行恢復。這些環節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很繁瑣,所以如果遇到該類情況最好是在保留後進行公證。然後再進行其他方面的工作。

4、錄音錄像

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經常採取錄音錄像的方式進行取證,那麼,這些證據在法庭上能否作爲證據使用?這是人們比較關注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可見,法律強調的是取證的方法一定要合法。如果當事人是不擇手段收集的,法院會不予採信,比如,偷拍偷錄違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規定,比如擅自將竊聽器安裝到他人住處進行竊聽獲取的證據;還有擅自闖入他人家庭進行偷拍偷錄;這些舉動都是堅決不可取的,不要取證不成反而導致自己被告侵權。

如果案件需要,我們可以採取一些合法的途徑,比如,在自己家裏給對方進行錄音,還有在一些大衆場合獲取當事人的資訊等,只要是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拍錄的內容連貫的材料就可以作爲證據適用。

5、傳真

目前,司法實踐中對傳真件的證據效力是持保留態度的。它必須和其他證據相互聯繫,相互印證,單獨的傳真件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比如,有人主張,傳真上方的號碼時間都是傳真機可以設定的,完全可以根據需要修改。而且時間和號碼即使能透過電信部門的記錄確認,也只能解決存在傳真件的問題,不能解決傳真件內容是否真實的問題。因此,對當事人來講,在使用傳真件的同時,注意儲存、收集相關資料是至關重要的,提出其他證據來提高傳真件的效力。當然,傳真件應該有兩份,一份原件在發件人手裏,一份在收件人手裏,當事人如果都向法庭提交自己手裏的檔案,法院就能對其真實性給予認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