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沒辦成首付可以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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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沒辦成首付可以退嗎
1、以合同約定爲準
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提醒各位購房者,儘量在購房合同或補充條約中註明:如果貸款不能辦理,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賣家需返還首付款。
2、合同無約定或約定不明
(1)開發商的原因
如果開發企業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拒絕貸款。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
如果是因爲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不好所導致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的話。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
如果是銀行的原因,導致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房地產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七條
妥善處理各類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依法穩定房屋交易市場。要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妥善處理房屋銷售廣告糾紛,認購協議中定金糾紛、房屋質量糾紛、房屋面積糾紛,制裁惡意違約行爲,保護購房人利益;對於房地產開發商確因資金暫時困難未按時交付房屋的,要多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確無調解可能的案件,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合理調整違約金數額,公平解決違約責任問題;對於買受人請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糾紛案件,要嚴格依法審查,對不符合解除條件的不能解除;要引導當事人理性面對市場經營風險,共同維護誠信的市場交易秩序。對矛盾有可能激化的敏感案件和羣體性案件,要及時向當地黨委彙報,與政府主管部門溝通情況,力爭將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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