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需要收取哪些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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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售住房需繳納的稅費:營業稅:根據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爲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隨營業稅徵收,計稅金額爲營業稅的實際繳納稅額。稅率根據地區劃分別是7%、5%、1%即市區7%、縣城或鎮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1%。
三、土地增值稅:出售房產屬於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爲,出售方出售的房產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四、印花稅:個人出售房產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屬於“產權轉移書據”徵稅項目,按合同所載金額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五、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爲20%。
六、個人購買房產需繳納的稅費:契稅:根據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爲契稅的納稅義務人。因此,個人購買房產應當繳納契稅。契稅的計稅依據爲房產成交價格。契稅適用稅率爲3%-5%。
七、印花稅:不只是房產出賣方要繳納印花稅,房產購買方也應繳納印花稅。出賣雙方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數額和房產出賣方相同。
八、另外,房產購買方還應對房地產證按件貼花5元。要繳納的稅費也會有所差異,在房屋買賣過程中需要按照當地的管理政策足額繳納稅費,這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覈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覈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除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爲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因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第五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爲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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