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個人可以購房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7W

夫妻一個人可以購房嗎?

夫妻一個人可以購房嗎?

如果你們雙方沒有簽訂婚姻財產協議的話,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不管是寫的誰的名字,花的誰的錢,都應當算作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所以,你購買房屋的流程和夫妻共同買沒有什麼區別,持身份證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買賣合同,交付錢款,再辦理過戶即可。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一般來說婚後夫妻是不能單獨一人買房的,因爲銀行是會要求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除非在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買房了。不過,婚後的女性如果實在想買房的,可以用自己的錢給首付,然後在銀行登記貸款的時候只登記你的名字,也由你自身去還貸。

如果婚後女方想要獨自貸款的,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的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簽訂了不動產買賣合同,用個人的財產支付首付款,並且在銀行辦理購房貸款的,婚後需用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的支付者名下的,離婚的時侯該不動產就由雙方來進行協議處理。

假如依照前款的規定雙方不能購達成協議的,那麼人民法院就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應當歸爲登記產權的一方,如果是尚未歸還的貸款,那麼依舊是做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的。那麼只要在辦理貸款的時候是隻寫了女方一人的名字,離婚之後房屋就算是女方一人的。

如果是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支付的款項還有相對應財產增值的部分,那麼離婚的時後應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若買房時寫着兩人名字則離婚時各分一半,寫一人的名字就歸那一方所有。因爲是不能做到在婚姻持續期間單獨貸款,所以只能透過離婚來將房屋歸到一方。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在婚後的生活中,夫妻是不能一人單獨買房的,因爲這是屬於夫妻發共同財產,但是如果一定要一人單獨買房的話,首先可以先用屬於自己的錢來支付首付,接着在登記貸款的時候,記住只要登記自己本人的名字就好了,當然,也要由自己去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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