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州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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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廣州最低工資標準:廣東省政府印發《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8年7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爲21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爲20.3元/小時。
其中深圳、廣州執行一類標準,深圳市調整爲2200元/月,廣州市調整爲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20.3元/小時;二類標準調整爲1720元/月,執行地區爲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6.4元/小時;三類標準調整爲1550元/月,執行地區爲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5.3元/小時;四類標準調整爲1410元/月,執行地區爲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4元/小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2018廣州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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