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夥基金註冊資本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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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合夥基金註冊資本的規定是什麼?

有限合夥基金註冊資本的規定是什麼?

有限合夥基金註冊資本的規定是不能夠低於100萬元,這是我們國家對於一些特殊類型的公司所做出的註冊資本方面的限制的要求,如果說是一些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話,那麼就完全不需要受到這樣的100萬元註冊資本的要求。《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1)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2)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二、註冊資本要求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援其基本運營;

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說明:私募基金公司的註冊資本各地要求不同,以北京爲例:

基金管理型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爲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3000萬元;

日常生活當中,對於基金類型的金融企業來說,他們註冊的時候要比一般的企業註冊條件更加的嚴苛,主要還是因爲他們涉及到的一些經濟方面的利潤比較大,所以在投資成立的時候,也就需要進行一個嚴格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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