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遷移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一、成都遷移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1、居民戶口遷移:
(1)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到遷入地提出申請,並提交材料;
(2)派出所審覈材料確認無誤後頒發《准予遷入證明》;
(3)申請人攜帶《准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遷移證》;
(4)持遷移證、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2、學生戶口遷移:
(1)申請學生先到學校保衛處戶籍室辦理遷出手續,並領取《戶口遷出證明》。
(2)再憑本人身份證及保衛處《戶口遷出證明》,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領取《遷移證》。
(3)持遷移證、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戶口的遷移條件:
1、居民戶口遷移:
(1)在職人員調動遷移;
(2)錄用公務員遷移;
(3)國(省)屬單位內部調動人員遷移;
(4)自有產權房屋居住遷移;
(5)單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遷移;
(6)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
(7)隨軍家屬遷移。
2、學生戶口遷移:
(1)戶口在學校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錄用、招聘遷移;
(2)學生畢業、退學、休學回原籍遷移。
3、投靠遷移:
(1)夫妻投靠遷移;
(2)父母投靠子女遷移;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二、遷戶口辦理材料有什麼?
1、居民戶口遷移:
(1)遷入地的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2)《戶口遷出證明》;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2、學生戶口遷移:
(1)《錄取通知書》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戶口遷出證明》;
(4)轉學的還需出具省教委轉學批覆檔案的原件及複印件和學籍管理部門《轉學證明》;
(5)退學的需出具學籍管理部門的《退學證明》原件。
在當代的社會不管是在成都還是在其他的地方,如果要想將自己的戶口遷移到其他地方的話,那麼必須要到戶口的遷出地來辦理證明,售後攜帶這個證明到戶口的遷入地派出所來提交材料,具體的材料包括由公民的身份證件,還有就是申請材料和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