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步驟有哪些?
一、簽訂工程合同前的準備
1、建築公司經辦人必須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明覆印件進行覈實,並瞭解其誠信、履約能力。
2、公司經辦人蔘考有關合同文字底稿,並結合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合同文字,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修改、確認合同條款。
3、工程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
(2)標的、數量
(3)質量、質量標準、異議期、質保期
(4)價款或者報酬
(5)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二、工程合同的審查批准和簽訂
1、經辦人將合同文字底稿報送公司財務部和總經辦審覈,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 2、公司的分管副總經理,應當依照本規定第一部分的要求審覈合同,並對其負責。
3、公司財務部和總經辦應當從公司風險方面審覈合同底稿,並提供建議,供公司總經理參考。對一些明顯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但在當前公司經營中又暫時無法避免的、可能無效的合同,財務部和總經辦應從維護公司經濟利益出發,審覈合同時儘量做到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避免或減少公司可能發生的經濟損失;或以一較小的風險來回避更大的風險。
三、工程合同的履行
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生效後,應由經辦人或公司總經理指定的專人負責監督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間,經辦人或合同履行監督人負有下列責任
1、收集保管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書面文字、來往信函等資料。
2、合同履行中發生違約行爲或重大爭議時,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彙報,並研究決定應對措施。
四、建築企業合同管理風險點
建築企業的絕大部分合同風險是發生在履行階段,多數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流程是首先由業務部門(或法務部)擬稿,然後交由法務部審覈,之後由各業務部門負責履行,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缺乏法律方面的跟蹤把關,因此造成合同潛在風險轉化爲實際的法律風險。同時在合同救濟階段,由於前期救濟措施和後續工作跟進乏力,造成勝訴案件執行不力。
由此可見,建築企業的工程合同管理步驟一般是由業務部門擬定合同,然後由法務部進行審覈,審覈透過後再交給業務部門負責履行。其中合同履行是非常關鍵的一環,建築企業大部分合同風險都出現在這一環節,所以企業相關部門要針對這一點加強管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門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