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委託合同和行紀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一、比較委託合同和行紀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行紀合同必須是有償的,委託人要向行紀人支付報酬;而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2、,行紀合同的主體具有限定性。在我國,行紀合同的委託人可以爲公民或法人,但行紀人只能是經批准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未經法定手續批准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經營信託業務,不能成爲行紀合同中的行紀人。而委託合同的適用範圍十分廣泛,各類民事主體之間均可建立委託合同關係,對委託人、受託人沒有什麼特殊的要求。
3、行紀合同中的行紀人是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行紀事務,委託人不直接與第三人發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委託合同中的受託人可以以委託人的名義辦理委託事務,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委託事務。在前一種情況下,委託人直接與第三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係。
二、行紀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行紀合同
合同編號:
行紀人: 簽訂地點:
委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行紀人買入(賣出)的貨物、數理、價格:
貨物名稱 商標或品牌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委託人將委託賣出的貨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及費用負擔:
第三條 行紀人將買入的貨物交付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方式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委託人與行紀人結算貨款的方式、地點及期限:
第五條 報酬的計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第六條 行紀人以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貨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行紀人 日期:年月日
委託人 日期:年月日
不管是委託合同還是行紀合同雙方都是爲委託人進行辦理事情的。合同的生效時間是雙方在簽字完成時就開始有法律效力,在雙方可以協議達成一致的情況下,該合同會隨時進行解除,有法律糾紛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