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屆滿債務人承擔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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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時效屆滿債務人承擔責任嗎?

訴訟時效屆滿債務人承擔責任嗎?

1、訴訟時效屆滿債務人承擔責任,也即訴訟時效屆滿之後,債務人依舊需要履行返還借款數額的義務

訴訟時效一旦屆滿,債權人喪失勝訴權。債權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審查認爲沒有正當理由而時效已過的話,就不能判他勝訴。在法學上,將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稱爲“自然債務”。

3、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由於不知道時效規定或者明知道時效規定而自願履行債務的,不得又以時效已過爲由請求返還。

二、哪些情況不適用訴訟時效?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訴訟時效只適用於財產權中的債權性請求權。因此下列權利不適用訴訟時效:

1、人身權的請求權

2、財產性支配權:包括物權和知識產權

3、抗辯權

4、形成權

5、存款本息的請求權具有無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隨時請求金融機構兌付的特殊性,如果適用訴訟時效,會關係到民衆的生存利益,對於民衆的生存利益會帶來深刻影響,也不符合這個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適用。

6、認購人是基於對國家和對金融機構的信賴購買債權的,他的投資具有類似於儲蓄的性質,所以由國債和金融債產生的支付體系請求權不應該適用訴訟時效。

7、基於投資產生的繳付出資的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充足的資本是企業開展對外經營活動的保障,也是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擔保,足額出資也是公司法定義務,繳付出資請求權不應該受到時效的限制,否則有違公司資本充足的原則。

8、如果對物權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那麼,超過訴訟時效而被他人佔有的財產就會成爲無主物。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人身權、物權、知識產權受到侵害後權利人根據侵權行爲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請求權由於是債權,所以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雖然公民、單位在向他人借款之後,需要履行還款的義務,但是若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後,債務人沒有主動還款、債權人也沒有向借款人提出還款的請求,那麼一旦法定的訴訟時效屆滿,那麼出借方極有可能最後不能將借出去的錢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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