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持械聚衆鬥毆怎麼定罪
一、一般持械聚衆鬥毆怎麼定罪?
持械聚衆鬥毆以聚衆鬥毆罪定罪,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聚衆鬥毆罪】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
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聚衆鬥毆案件中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怎麼認定?
1、聚衆鬥毆的首要分子是指聚衆鬥毆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對於被糾集者又糾集他人的二次糾集行爲人是否認定爲首要分子,視情節而定。
2、聚衆鬥毆的積極參加者是指首要分子以外在聚衆鬥毆中發揮主要作用或者在鬥毆中直接致傷、致死他人者。
3、在幕後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不論其是否直接參加鬥毆,一般應認定爲首要分子;
4、在聚衆及準備鬥毆中行爲積極並起重要作用的,不論其是否直接參加鬥毆,一般應認定爲積極參加者。
三、持械聚衆鬥毆提起公訴後法院審理流程有哪些?
1、開庭。
2、法庭調查。
3、法庭辯論。
4、被告人最後陳述。
5、評議和宣判。
四、聚衆鬥毆案件中受害人出具的諒解書是否有效?
受害人出具的諒解書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即便在聚衆鬥毆中沒有攜帶任何的兇器,聚衆鬥毆也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就可以構成聚衆鬥毆罪。對於持械聚衆鬥毆的這種情況肯定是要依法從重量刑的,因爲持械聚衆鬥毆不僅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聚衆鬥毆的過程中也有可能會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