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聚衆鬥毆 - 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3W

我國聚衆鬥毆是一類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和人民經濟人身安全的一類違法案件。我國對這類人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不同刑期。主要表現爲糾結他人進行鬥毆行爲,破壞我國的公共秩序。下面小編就什麼是聚衆鬥毆,會受到怎樣的處罰,這類問題爲大家進行解答。

什麼是聚衆鬥毆,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衆鬥毆罪是指爲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衆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爲。聚衆鬥毆罪侵犯的客體是所謂公共秩序,不應簡單地理解爲公共場所的秩序。

聚衆鬥毆罪包括在社會公共生活中應當遵守的各項共同生活的規則、秩序,在實際生活中,聚衆鬥毆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場所,例如在公園、影劇院中,也可以是發生在較僻靜的私人場所。

一、處罰準則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

附帶訴訟

二、民事訴訟

(一)聚衆鬥毆沒有造成重傷或死亡後果的,聚衆鬥毆的參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爲有可能產生傷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爲傷害的後果,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二)參加聚衆鬥毆受重傷或者死亡的,受重傷不構成犯罪的行爲人及死亡行爲人的近親屬可以向聚衆鬥毆的對方被告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死亡行爲人明顯構成犯罪的除外。

(三)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適用混合過錯責任原則確定賠償數額。犯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的被告人承擔全部或主要賠償責任;依法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的犯聚衆鬥毆罪的被告人和其他共同致害人承擔次要賠償責任。同一罪名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間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會受到怎樣的處罰。這類判決根據相應的違法案件的情況進行判決。如造成他人死亡的,我國還會加重對這類人的判決。相應的對被害者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相應的民事賠償,來你不自己的損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