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醫療費用報銷結算辦法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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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工作中如果受到意外傷害時會產生醫療費用,那麼對於工傷醫療費用報銷結算辦法是做出了怎樣的規定呢?醫療報銷需要攜帶相關資料文件,我國對一些醫療費用是不會實行報銷的,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關於醫療費用報銷的相關知識吧,請繼續閲讀。

工傷醫療費用報銷結算辦法是怎樣的?

一、工傷醫療費用報銷流程

職工在工傷認定後,其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憑工傷認定結論、出院小結複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後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藥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單價,每項總價)、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製章或税務部門監製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工傷職工報銷個人醫藥費用的範圍:已備案的駐外人員、異地定居工傷人員在自己選擇備案的協議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費用;經批准轉到協議醫療機構以外就醫的費用;工傷職工國內探親或在外地舊傷復發治療(只能在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費用;因公出差期間因工傷所致的急診、急救的費用。

報銷個人醫藥費用須報送下列資料:轉診轉院審批手續,參保單位的探親、出差證明或相關醫院的證明,出院小結(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後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藥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單價,每項總價)、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製章或税務部門監製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二、攜帶資料

(一)、《社會工傷保險醫療待遇申請表》一式一份。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或經認定的《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和複印件(原件核對後即退回);廣州市老工傷人員(1993年8月1日前發生工傷)應攜帶《變更老工傷人員支付待遇方式通知書》原件和複印件(原件核對後即退回)

(三)、財税部門統一印製的專用收據(發票)原件(背面需有工傷職工或家屬簽名);

(四)、與財税部門印製的專用收據(發票)金額相符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住院、門診均須提供,上面須詳細列明具體明細項目及其數量、金額),手寫明細清單須蓋醫院財務公章;

(五)、門(急)診病歷、出院小結(記錄)複印件(病歷須複印封面);

(六)、工傷職工身份證複印件。

三、什麼醫療費用不報銷?

不報銷的七種情形是:自行到國內其它城市或港、澳、台地區,或國外診治的;自行到市內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但有危及生命體徵的情形除外;非醫保規定的自購藥品;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因本人自殺、自傷、自殘(精神病人除外)、酗酒、鬥毆或本人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因他人侵害行為造成傷害的;國家、省、市規定的其它情形等。

綜上所述,工傷醫療報銷中當事人需要憑工傷認定結果到相關機構做出申請,準備好完整的個人資料,而要知道的是一些醫療費用是不能報銷的,比如國外診治、自殺自殘等情況,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對於工傷醫療費用報銷結算辦法方面的知識。若有其他問題請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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