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社保結算日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8W

一、蘇州社保結算日是怎麼規定的?

蘇州社保結算日是怎麼規定的

蘇州市區社保結算期是每個月的8-10號。蘇州社保辦理程序:

1、參保單位於每月申報期內,到社保關係所在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職工參保、停保申報手續。開通“網上申報業務”的單位,可根據功能設定,在上述申報期內,通過“網上申報平台”辦理。

企業參保單位的申報期為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機關事業單位的申報期為每月11日至次月5日。

2、申報期截止後,社保經辦機構於10日前進行結算,確定各參保單位當月社會保險費應繳數額。參保單位可於每月11日後,至社保經辦機構業務窗口,或使用自助打印設備(限已辦理經辦人實名登記的單位),或通過“網上申報平台”打印《社會保險費月度結算表》。

二、在蘇州職工社保基數怎麼確定?

每年1月開始,參保單位應當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户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户。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户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三、確定職工社保基數要注意哪些問題?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税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税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乾,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各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社保結算日都不一樣,在規定的社保結算日內是沒有辦法交納社會保險的,若用人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就會產生滯納金。不管在蘇州還是其他地方,社保費用統一由税務機關負責徵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