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十級賠償標準2021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工傷十級賠償標準2021有什麼?

工傷的發生一般是由於生產企業疏於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到位,流於紙面管理,當事者,疏忽大意,圖一時痛快,沒有將安全生產流程進行到位,兩者都忘卻了安全第一的原則。那麼,國家是怎麼評定工傷致殘的呢,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些關於工傷十級賠償標準標準 :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工傷十級賠償標準2018,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工傷十級賠償標準2018,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

三、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工傷十級賠償標準2018: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六、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七、停工留薪期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4、法律依據2011《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八、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深刻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牢牢把握住這條紅線,一旦越過這條紅線 ,就會給的勞動者喪失安全的保障,輕者致殘,重者喪命。進一步,會使千千萬萬的家庭反貧致貧,同時也會給企業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正所謂  一時疏忽大意,換來親人兩行淚,企業賠本又停產。得不償失啊,所以小編在此奉勸光大企業主,光大勞動者,時時刻刻,分分秒秒,記住安全第一這條紅線,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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