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程序一般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拆遷程序一般多久
律師解析:拆遷程序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政府應當在收到徵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收土地公告,發佈徵地公告後在45日內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實施土地徵收。徵地拆遷遵循先補償、後徵收的原則,拆遷款應自徵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發放。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
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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