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勞務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畢業生勞務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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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



  1、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錄考試中對應屆畢業生的界定:

國家統一招生的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户口、檔案、組織關係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2、應屆畢業生指:

就是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簡單地説,學生在大學的最後一年,就是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公務員,這點大家都已經清楚,在畢業前,允許先參加考試,等拿到畢業證後再審查學歷。除了順利應屆畢業的考生報考外,還有其他幾種情況的考生,也可按應屆生資格來對待的,也就是説,他們也可以報考限應屆生報考的職位。


  3、高校應屆畢業生:

指在國家承認的高校就讀的,在該年份內取得畢業證書的高校學生。包括成人高考應屆畢業生,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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