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可否自行申請工傷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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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可否自行申請工傷鑑定

員工可否自行申請工傷鑑定

工傷職工或其所在的用人單位,均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由此可見,受傷職工自己也是享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即工傷鑑定的權利。可以依法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二、工傷鑑定沒有級別怎麼辦?

因為工傷過後會影響勞動能力,因此要是受傷較嚴重的可以申請工傷鑑定,這樣就可以按照結果享受傷殘待遇。工傷達不到傷殘級別的時候,員工還能夠享受工傷待遇,可以拿取工傷賠償。但在一些不正規的公司中,會以員工沒有傷殘情況,從而拒絕在支付工資,甚至是解除勞動合同等。經勞動部門確認構成工傷後,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因為工傷過後會影響勞動能力,因此要是受傷較嚴重的可以申請工傷鑑定,這樣就可以按照結果享受傷殘待遇。工傷達不到傷殘級別的時候,員工還能夠享受工傷待遇,可以拿取工傷賠償。但在一些不正規的公司中,會以員工沒有傷殘情況,從而拒絕在支付工資,甚至是解除勞動合同等。從相關勞動法律中,要是工傷未達到傷殘等級的,是不能享受傷殘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傷保險醫療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這些工傷待遇是不能剝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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