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合同書完整版
勞動合同完整版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乙方(勞 動 者)姓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_ _月
_ 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
__ ___ 現居住地址:
__ ___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__ ____ 甲方招聘員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及期限 合同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或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限為
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種)及職務 甲方聘請乙方
做市場營銷工作,擔任
職務,乙方的工 作地點為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休假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以提成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乙方收入按公司年度營銷大綱中相關規定執行,省總、地總、縣總均實行底價承包政策,省總底價與地總底價的提成(差額)歸省總;地總地價與縣總底價提成(差額)歸地總;縣總賺取縣總底價與供貨價的提成(差額)。提成(差額)的支付方式採取月結方式,每月乙方將已銷售的貨款全部匯往甲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次月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後,將餘額一次性付給乙方。 底價承包:是指一切市場開發費用由承包者承擔,包括房屋水電費、交通費、大店進門費、衝貨補償費及罰款、交通費、上車費等,乙方不得挪用貨款開發市場。各級經理在市場上的鋪貨不能結款的風險(含企業倒閉) 由經手人自行承擔。 2、省總實行省總底價承包政策,省總是本區域內第一責任人,省內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意外風險由省總承擔(包括下級人員的工資、工傷責任等);省總享受省總底價與地總底價的提成(差額),一切經營費用、損失、責任由省總承擔。 省總對地總、縣總等下面的欠款由省總承擔,對在甲方辦理了相關入司手續的,甲方相關部門協助清繳欠款,對沒有辦理有效相關手續的,證據鏈不齊的欠款,省總自行清理。 3、地總實行地總底價自主經營承包責任制,地總是第一責任人,地總對本區域內發生一切費用、損失、責任及意外風險均由地總承擔(包括下級人員的工資、工傷責任等);對其下面縣總的欠款由地總承擔,手續齊全的甲方可以協助清理,不能清回的由造成損失的本級負責人承擔,上級負責人承擔連帶責任。 4、縣總對自己經手的貨物損失、相關責任承擔風險,包括市場鋪貨不能結款的風險等(含倒閉企業不能結款的風險)。 5、貨物退貨按權責發生制界定責任,縣總、地總離任無法交清的由省總交清。縣總離任無法交清的責任由地總交清;市場交接應分清過期、臨近效期等需承擔退貨費用的藥品品種、數量,當時能分清應承擔退貨費用的由離任者承擔退貨費用,破損不能銷售的由離任者承擔。接收後的責任由接任者承擔。勞動合同完整版對逃離市場,不做市場交接產生的近期、過期貨物按離職者欠款處理,能做退貨處理的,退貨費用由離任者承擔。因手續不全無法追繳的縣總欠款由地總承擔,地總欠款由省總承擔。 6、對大店、連鎖店“進店費”的交接,按受益情況,考慮時限由交接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等問題按甲方相關政策執行。 7、衝貨責任按權責發生制由經營者本人承擔,縣總、地總離任補償不了的由上一級經理承擔。省總對本省的藥品衝貨按衝貨文件承擔責任。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經營手續,給予乙方適當的首次市場鋪貨; 2、甲方依據市場需要投入廣告和指定促銷措施,具體實施方案由甲方自主實施; 3、甲方有權對市場實施監督管理,對違規者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4、乙方開發市場應當依據國家法律合法經營,遵守甲方經營秩序; 5、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在合同規定的區域範圍內和規定的產品價格進 行合法經營,違規者按衝貨規定賠償損失; 6、不得兼營未經甲方允許的本公司產品,不得兼營其他廠家的任何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