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節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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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節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過節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1、過節費發放標準是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的,過節費是由用人單位自主決定的,給員工的福利。國家法律不干涉,完全由用人單位自己決定是否發放。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法定節假日休息的,用人單位要依法支付工資。
2、《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明確,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3、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
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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