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已付清賣房不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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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已付清賣房不交房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賣房怎麼收房款

1、二手房交易中,有意向購買房屋的買方為了確定買賣關係,會付給賣方一些定金,賣方可以收取,也可以以後用此定金抵扣相應的房屋總價。

2、買賣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也可以通過協商由買方先付一定比例該房屋的首付款,過户時買方再付清餘款。為防止產生糾紛,雙方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3、買賣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買賣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由買方一次性付清房款。

4、買方申請房屋抵押貸款,等到銀行審批下來後,雙方就可以到當地房屋過户主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過户後買方須到銀行辦理完結房屋抵押貸款手續,銀行就會把買方申請的房屋抵押貸款一次性發放到賣方的銀行賬户。

5、如果買方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購買該房屋,賣方可以收取買方除去貸款額後的首付款,買方到銀行申請剩餘房款的房屋抵押貸款,賣方可以配合買方到銀行申請貸款,賣方給銀行提供自己的銀行賬户,等到貸款手續辦理完結後,銀行會將買方申請的房屋抵押貸款一次性發放到賣方賬户。為防止產生糾紛,雙方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6、賣方收取房款的方式:買方可以付現金給賣方;也可以由買方通過銀行轉賬給賣方;賣方有POS機的話,買方還可以通過POS機刷卡支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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