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鑑定十級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7W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傷殘鑑定並無統一的鑑定標準。有不同的對象,不同的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鑑定標準。
十級傷殘表現為:
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勞動能力鑑定十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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