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一般辦案週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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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一般辦案週期是多久?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一般辦案週期是多久?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一般辦案週期是幾個月左右的時間,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有可能會坐牢的。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會涉嫌犯罪的。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私自開拆、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罪】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立案標準是什麼?

1、公民個人資訊的內涵及特徵

(1)與公民個人直接相關,能夠反映公民的區域性或整體特點;或是一經取得、使用即具有專屬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紋等,後者如身份證編號、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護價值。公民個人資訊承載了公民的個體特徵,甚至各項權利,如果任由他人洩露、獲取,必然導致公民時刻處於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險狀態。

(3)公民個人資訊的保護不以資訊所有人請求為前提。除非基於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資訊所有人的意願,任何組織和個人均無權洩露、獲取其個人資訊。

2、非法手段的認定

從竊取的特徵分析,非法手段至少應當具備以下特點:

1)是違背了資訊所有人的意願或真實意思表示;

2)是資訊獲取者無權瞭解、接觸相關公民個人資訊;

3)是資訊獲取的手段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或社會公序良俗。

在當代的社會,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也是有相對應的法律規定的,比如說我國《刑法》第253條當中就規定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一旦觸犯該罪名的話,首先是由公安機關對此進行立案偵查,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終才能夠有法院來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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