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9級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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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蘇9級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江蘇9級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江蘇9級工傷賠償標準是按照8個月的工資標準來確定9級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九級傷殘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經認定為工傷後,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依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作出的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職工有獲得醫療救助和經濟補償的權利,九級傷殘職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工傷九級賠償標準。

1、醫療費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單位支付)

3、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單位支付)

4、康復性治療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輔助器具費(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工資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月。)(單位支付)

7、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單位支付)

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江蘇省九級工傷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本人8個月工資)

9、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江蘇省九級工傷賠償標準是1年1個月當地平均工資0.4個月)

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傷殘等級和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時的年齡,分別發給 1-36個月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0週歲以下12個月,20-30週歲 10個月,30-40週歲8個月, 40-50週歲6個月,50-55週歲4個月,55-60週歲2個月。)

二、關於工傷的條例有哪些?

(一)《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對工傷範圍作出了規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1、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 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3、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工傷賠償對於普通的老百姓來說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確實是屬於工作性的傷害,就是由用人單位來申請工傷保險予以賠付。賠償專案包括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至於其他的醫療費用,都是需要按照實際支出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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