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費用應當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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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租賃費用應當如何確定?
土地租賃費用應當根據雙方當事人協商的結果來確定最終租賃費用。除此之外還有稅費規定。營業稅5%及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根據《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規定:“對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納稅單位應照章繳納土地使用稅”。另外“對企業廠區(包括生產、辦公及生活區)以內的綠化用地,應照章徵收土地使用稅,廠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因此,企業可依據上述規定判斷進行園林綠化的土地是否應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是什麼?
除一般的民事行為生效要件外,尚須如下特別要件: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3)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的產權證明;
(4)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現實生活中,現在土地的使用權完全是可以通過租賃這樣一種方式來完成的。但是對於當事人來說,需要繳納一些費用,需要繳納的費用不僅僅是包括租賃的費用,還包括有一些稅費,稅費應當按月來進行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