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申請工傷認定哪裡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2W

通常申請工傷認定哪裡做

如果在申請工傷認定的時候隨便找了一家機構或部門進行的話,很有可能是不會得到受理的,即使有的單位在收取了一定費用之後受理了,因為認定結構不合法也會導致認定結果不被認可。那實踐中一般申請工傷認定哪裡做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探討一下這個問題吧。

一、申請工傷認定哪裡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

在現階段,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定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這一點必須明確。根據有關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如自治州、地區行署等地的統籌層次,由各省、自治區確定。需說明的是,直轄市實行的是省級統籌,但其不承擔工傷認定的具體事項。為此,《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第3款規定,應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工傷認定,按照屬地原則由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

從性質上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屬於具體行政行為,如果有關個人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這樣規定有利於保護工傷職工和所在企業的利益。

二、未及時申請工傷認定怎麼辦

(一)遲認定單位要埋單

社保部門指出,逾期申請既不予認定又要自己承擔費用。

工傷申請有時間限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於24小時內通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方可報銷費用。未按上述時間辦理的,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二)認定申請一年內提出

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認定申請必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

(三)60日內會給出回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及其所在單位。

由於申請工傷認定有時間限制,因此當事人不要因為找錯了認定部門而耽誤了自己認定的時間,這樣只會讓認定部門不會受理自己的申請。具體申請工傷認定哪裡做,按照規定一般是到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同時也需要當事人提供相應的材料才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