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溫費是哪幾個月發放?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湖南高溫費是哪幾個月發放?

高溫補貼,是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在高溫天氣下,發放的補貼。根據全國各地區氣溫相差,發放的時間也會不相同,像湖南廣東等地區,氣溫都比較炎熱,所以發放時間會比較長,那麼湖南高溫費是哪幾個月發放呢?下面,就讓365法律網站的小篇給大家講解一下吧。

一、湖南高溫補貼發放時間以及標準

(1)湖南高溫津貼發放時間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釋出,用人單位7月-9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最低150元,清涼飲料不能抵高溫津貼。 根據《湖南省勞動合同條例》,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應當在7、8、9三個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2)湖南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今年湖南省的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不能低於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據介紹,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費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將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式解決。

(2)特別提醒

由於夏季高溫天氣導致從事戶外作業的勞動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成為社會各界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為了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維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2012年6月2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對《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60〉衛防錢字第207號)進行了修訂,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公佈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同時廢止。這條法規也成為了截至目前唯一生效的對於高溫勞動保護具有指導性意見法規。

2015年07月14日,人社部等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儘管國家早有相關規定,但許多地方仍有不少公眾吐槽稱“沒領到”。高溫津貼“缺失”或被偷樑換柱剋扣,必須嚴厲查處。

以上是由小篇為大家總結的湖南高溫補貼標準,根據上面內容,可以清楚知道湖南高溫費是哪幾個月發放了。在此,小篇提醒各位高溫工作者們,雖然國家有高溫費發放,但在高溫天氣下工作還是需多注意身體,這樣才能避免中暑。更多相關問題可查詢365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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