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以上不能工作是強制性的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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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0歲以上不能工作是強制性的規定嗎?

70歲以上不能工作是強制性的規定嗎?

70歲以上不能工作並不是強制性的規定。60歲以上老人都可以繼續工作,是合法且沒有限制的。只是不能再繼續交保險了。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原則規定,在用人單位參保繳費的人員女達到55週歲、男達到60週歲後,不得繼續以職工身份參保,用人單位應在職工達到退休年齡當月及時為其辦理停保。

二、法定工作年齡最低不低於多少歲?

16週歲,特殊行業單位在經過審批的情況下可以低於16週歲。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三、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多大年齡可以不用參加工作?

(一)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如果到了退休年齡還繼續工作的,雙方之間的關係屬於勞務合同性質,如果沒有約定的繳納社保義務,公司可以不購買社保。

職工已經到達退休年齡,必須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如果繼續上班,超出的時間不計算連續工齡,多繳納的養老保險也不能計算,辦理退休,領取退休費之後,單位如果繼續留用,可以簽訂協議,但是不能再繳納社會保險,一切待遇,按照協議執行。如果不支付員工工資的,視為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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