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學生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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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三學生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嗎?

大三學生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嗎?

大三學生還未從全日制學校畢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可以和單位之間只能簽訂一個實習協議(約定目前在該單位工作實習的一些簡單事項,比如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工作內容等)和就業協議(約定畢業後到該單位工作)。

一般來說,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同時,要注意勞動合同的內容,這是履行勞動合同和勞動爭議處理的重要依據。勞動合同簽訂的期限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就可以,可以約定三年可以約定五年,但是如果沒有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話,那麼就是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且約定勞動合同期限,如果不高於一年的期限的話,試用期不能夠長於三個月。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必備內容有什麼?

1、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協商選擇合同期限時,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來約定。

2、工作內容。

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籤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

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

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約定進來,可採取將內部規章制度印製成冊,作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大三學生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員工的工作內容,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者的薪資待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所遵守勞動紀律,這些都屬於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必須要在勞動合同中體現出來,否則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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