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一週沒簽合同合法合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6W
只要勞動者有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服務,無論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應該支付勞動者工作報酬,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管理部門投訴。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