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工會函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6W
解除勞動合同工會函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工會程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工會程式時,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此條規定也是一個選擇性的規定,可以通知工會,也可以直接向勞動者說明情況。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工會程式不是必經程式。當然如果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向工會反映。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