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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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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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像公租房、廉租房、安居房等房屋都屬於保障性住房,越來越多的人會去申請保障性住房,主要是因為它們的價格比普通的房屋便宜太多了。經濟越發達、房價越高的城市裡,對於保障性住房需求就會越迫切,當地政府也會建造許多的保障性住房,比如深圳。
(一)全體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三年均低於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價值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財產總值限額;
(四)家庭成員不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和雖未經登記但家庭成員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義行使權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係。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第四條  住房保障以具有本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和單身居民為基本保障物件,以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或者貨幣補貼等方式予以保障。其中對具有本市戶籍的屬社會救助物件的住房困難家庭,以提供廉租住房或者貨幣補貼的方式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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