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屬於承包方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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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屬於承包方一人
產權屬於登記一方所有的情況

1、婚姻登記之前一方已經取得全部產權或者已經交付全部購房款但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如果產權登記在該方名下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狀態上的變化,即由財產權轉化為物權,因此屬於個人財產,當然其後產生的增值也屬於該財產的自然增值,而且該房產及其自然增值並不因婚姻關係的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房產。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接受的遺囑或者贈與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已經明確只給一方所有的就只能是該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也就不會在夫妻之間分配了。


3 、婚後改動房屋形態的房產。婚後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如果沒有變更產權,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但是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


所綜上所述,離婚房產減名字,如果房子的產權證還沒有辦理下來,那麼就必須按揭貸款還請才能辦理,依據我國婚姻法規定,房屋產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只是就房屋所有權人的名稱進行更改,只有夫妻雙方協議歸屬,即可辦理。不用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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