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沒有房產證嗎 - 法律會怎樣判決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離婚對於我們個人和家庭傷害都比較大,我們在接觸這類事件時都會非常慎重和小心。在分配我們的離婚財產時,我們也都會盡可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離婚房子沒有房產證嗎,該怎麼辦呢。下面小編就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分析。

離婚房子沒有房產證嗎,法律會怎樣判決

這需要區分情況分析:

一、不可以訴訟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當的,人民法院不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據此,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法院只會判“使用權”,而不會對房屋的歸屬作出判決。不過法律也同時規定,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夫妻在離婚房屋分割糾紛上難以達成一致,向法院起訴的話,那麼法院是不會對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進行分割的。這是因為,離婚時對房子進行分割,就是對房子的產權進行分割,但房屋產權的分割必須建立在房屋產權明晰的基礎上,那就是離婚時分割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必須有產權證證明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離婚分割房屋時,房子沒有產權證,那麼法院就無法確定所爭議的房屋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無法對房屋進行分割。

二、可以協議分割

雖然夫妻在房子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離婚時是不可以訴訟分割的,但是夫妻可以協商分割。只要房子確實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或者個人財產,那麼夫妻就可以通過協議方式予以分割。

當然,對於夫妻來說,解決離婚房屋分割問題最保險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先補辦房產證。在取得房產證之後,既可以訴訟分割房屋,也可以協議分割房屋。

協商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就房屋怎麼分割的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約定,離婚後按照該約定分割房屋。

訴訟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對於房屋離婚時怎麼分割難以達成協議,爭執不下,因而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對房屋進行分割。

該怎麼辦呢。這類房屋如是房產證沒有下來的,可以辦理協議或訴訟分割。但如果是取得不了房產不了房產證的,我國的法律對這類房屋無法進行分割,只能當事人雙方進行協議分割。我國無法對不合法的房屋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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