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離婚財產保全有用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2W

申請離婚財產保全有用嗎?

申請離婚財產保全有用嗎?離婚財產保全可以在緊急情況下保護當事人的財產,法院執行的保全足夠專業,迅速,值得信任。當事人處於緊急情況是申請必要條件之一,還要滿足其他條件才可申請。被凍結的共同財產是影響對方訴訟態度和下一步舉措的利器,申請成功後當事人可以放心進行訴訟。要注意財產只能在限制的期限內受到保護。在過程中也可讓律師進行財產調查。

一、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的是否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在離婚案件中,一方轉移財產的,另一方為防止其對共有財產予以隱藏、變賣後者損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同時,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人民法院將根據申請,依職權對家庭共有財產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二、申請財產保全的條件

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三、離婚一方這樣轉移財產時如何處理?

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的,不僅會轉移動產,還有可能轉移不動產。

(一)隱匿不動產

有些當事人在離婚之前,就已經祕密購買了另處不動產。為使該房產不在共同財產分割之列,在離婚時一般採取隱瞞的策略。 當夫妻感情不和時,就應當敏感地對待對方的行為,收集並提供相關資訊和線索,以查詢夫妻共同房產。目前我國只能憑身份證到房管局查詢某一地址房產的權屬人,而不能查詢某人名下有何房產,因此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調查另一方隱匿的不動產情況。

(二)將產權交易過戶到他人名下

產權證上只有一人名字的情況下,不能排除一方將房產擅自過戶到他人名下,套取、轉移現金的可能。採用這種方式隱匿轉移財產,雖然對於交易過程及交易物件的整個流程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可以查詢,但是固定資產變成了現金,受損一方總是難以追回房款的。 當發現對方有這種轉移財產的可能時,可以及時起訴,對涉案房產進行訴前財產保全,併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去進行登要求不予過戶,這樣較易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以他人名義購買房產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以他人的名義購買房產,等到離婚之後,再將該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此種方式最為高超,成本也較大,因為多要支付交易契稅。一般較易發生在夫妻感情長期不和,離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較為豐厚的情況之下。 但這種情況下,因為房產價值巨大,一般當事人不會將該房產以一般朋友的名義購買,而最常見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義購買。在確有把握的情況下,查詢打入房地產公司購房款的銀行出處,有可能獲得柳暗花明的結果。

(四)婚前雙方出資購房記在一人名下

由於不願意失去購房機會,在還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雙方出資購房,但在辦理購房手續時,一方以各種理由為藉口,將房產辦在自己一下名下,等到離婚時卻矢口否認共同出資的事實。

四、財產保全有效期

訴訟申請保全離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

(一)訴前財產保全

只有15天,15天內申請保全方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如果在15天內向法院起訴,訴前財產保全轉為訴訟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並且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後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二)訴訟中申請保全

保全財物種類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財產保全的效力並不是沒有終期的,一般都維持到判決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執行之日止。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依職權主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並開始執行。

注意:不同種類的財產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每次採取保全措施後只能維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沒有采 取續封或者續凍措施的,保全措施將自動失效。因此,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仍要繼續關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時間。需要繼續採取續保措施的,最好應在期限屆滿之 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及時安排續保。具體期限為:

1、銀行賬號、存款:首次六個月,續凍三個月。

2、房產、土地:首次二年,續封一年。

3、股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國家股、社會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6、債券: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7、車輛:無期限限制。

8、機器裝置、貨物:首次一年,續封六個月。

9、到期債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10、專利、商標權:每次六個月。

財產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人民法院不停止財產保全裁定的執行。

會給當事人帶來很大損失,因此有必要進行財產保全。滿足約七項條件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對方的轉移行為可以有多種方式,可提前請律師調查財產情況,律師在訴訟過程中也有很大幫助。另外要注意保全的有效期,不同種類財產期限不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