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不離婚怎麼處理
一、如果對方不離婚怎麼處理
一方不願離婚時,只能選擇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起訴離婚的程式:
1、起訴離婚需要的證件材料:
(1)離婚起訴狀;
(3)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
(4)財產分割相關證據(房產證、存摺、汽車、公司營業執照、股權比例證明和其他財產清單)。
2、訴訟離婚具體步驟:
(1)調查收集證據;
(2)寫離婚起訴書;
(3)帶齊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
(5)庭前詢問或開庭,如果案件複雜,可能需要開幾次庭,如果需要的,還可以進行補充證據;
(6)案件審結宣判,拿調解書或判決書。
二、離婚官司怎麼打
1、向法庭提供結婚證、身份證,婚前婚姻基礎狀況和婚後感情的證據,以及離婚原因等證據因為這些證據都對法院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起著重要的作用。
2、提供家庭財產狀況的證據材料,對自己的訴訟主張,必須及時提供證據,防止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
3、提供子女狀況的證明材料。
4、提供其他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5、在打離婚官司時必須及時主張權利並提出證據,並堅持自己的訴訟主張。
6、對對方提交的認為有異議的證據,及時反駁,以期用法律手段切實保護自身的民事權益。
7、向法庭提供結婚證、身份證,婚前婚姻基礎狀況和婚後感情的證據,以及離婚原因等證據。因為這些證據都對法院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起著重要的作用。
8、提供家庭財產狀況的證據材料,對自己的訴訟主張,必須及時提供證據,防止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
9、提供子女狀況的證明材料。
10、提供其他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11、在打離婚官司時必須及時主張權利並提出證據,並堅持自己的訴訟主張。
12、對對方提交的認為有異議的證據,及時反駁,以期用法律手段切實保護自身的民事權益。
目前在我國離婚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通過雙方協商一致以後離婚,另外一種就是向法院進行起訴離婚,一般來說當一方不同意離婚,另外一方堅決想要離婚的時候,就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來離婚。但是否准予離婚,這個是不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