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主體可以提起執行異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2W

民事訴訟法》第225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導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第227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哪些主體可以提起執行異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可以作為利害關係人提出執行行為異議:()認為人民法院的執行行為違法,妨礙其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債權受償的;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措施違法,妨礙其參與公平競價()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措施違法侵害其對執行標的的優先購買權的;()認為人民法院要求協助執行的事項超出其協助範圍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認為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人民法院違法執行行為侵的。

提起執行異議的主體非常廣泛,不僅包括當事人、利害關係人,還包括案外人。依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針對執行行為提出異議,而案外人則針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當事人、案外人尚容易區分,但關於如何界定利害關係人的範圍,在司法實踐中爭議較大。

此外的利害關係人,是指當事人以外對人民法院執行行為中程式性事項提出異議的人。程式性事項包括執行措施,實施執行措施的方式、方法、期間、順序等。而實體性事項不屬於利害關係人提起執行異議的範圍。例如,被執行人公司經營的工廠被人民法院查封、拍賣後,其工廠的員工不能以喪失工作崗位為由提起執行異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條對於實踐中常見的利害關係人進行了列舉,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認為人民法院的執行行為違法,妨礙其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債權受償的。該條文旨在保護輪候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實踐中,個別首封法院出於地方保護、無益處分等原因,損害輪候法院債權人利益;多表現為首封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財產超期不予處置,導致輪候債權人的權益遲遲不能實現。賦予輪候債權人提起異議的權利,對於督促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職責、及時有效實現債權人權利救濟具有重要意義。

2.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措施違法,妨礙其參與公平競價的。意買人通過參與人民法院的拍賣程式進入案件的執行程式。拍賣程式如果違反法律的規定,將損害競買人公平競價的權利。例如,競買人認為拍賣機構與其他競買人惡意串通,導致其無法公平競價的,競買人可以提起執行異議,由執行法院對拍賣程式和拍賣結果的合法性進行審查。若人民法院認定拍賣程式中確實存在惡意串通損害公平競買人權益的情形,可以裁定該次拍賣無效。

3.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措施違法,侵害其對執行標的的優先購買權的。例如,人民法院在組織拍賣之前,未依法通知共有權人蔘與競拍,導致共有權人的優先購買權受到損害,此時共有權人可以作為利害關係人提出異議。需要說明的是,優先購買權人請求變更、撤銷拍賣、變賣、以物抵債等執行行為的異議主張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援,還需要結合優先購買權人的身份及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4.認為人民法院要求協助執行的事項超出其協助範圍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此類利害關係人被稱為協助義務人。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查明被執行人財產和具體實施強制執行等措施都需要其他部門的通力協作。此外,掌握被執行人的身份資訊、位置資訊等也需要民政部門、公安部門的協助。在協助執行過程中,如果協助義務人認為人民法院提出的協助要求超出其協助範圍或者違反法律規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

5.認為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人民法院違法執行行為侵害的。以上條款以列舉的形式呈現了司法實踐中最常見的幾類利害關係人的表現形式,但不能涵蓋實踐中利害關係人的全部範圍,故設定了兜底條款。利害關係人的範疇相對寬泛,例如,公司作為被執行人,其主要負責人被人民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的,該主要負責人可以利害關係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異議,請求解除限制高消費措施。

雖然利害關係人就執行行為提出異議,案外人就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看似界限分明,但在實踐中,兩種執行異議可能被同一主體重複或混淆提起,甚至人民法院在適用法律的過程中也容易出現錯誤。有一條規律應當把握:主張能夠排除執行的實體權益的,其身份是案外人;主張程式性權利和不能排除執行的實體權益的,其身份是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例如,權利人以案涉房屋並非被執行人所有,其作為房屋所有權人主張排除強制執行的,其身份是案外人;權利人以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主張法院強制執行妨害其居住權的,其身份是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