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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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積金對購房者來說十分重要,因此公積金政策的調整,牽動著千萬使用公積金購房者的心。以下就是關於公積金的新政標準:
第一,公積金的貸款額度下降。夫妻雙方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調整為70萬元;單方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調整為40萬元。
第二,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提高。首次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應當提供不少於房屋總價20%的首付款發票,貸款最高額度為房屋總價的80%;第二次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應當提供不少於房屋總價30%的首付款發票,貸款最高額度為房屋總價的70%。
第三,對二、三套使用公積金還貸的購房者限制增多。對同一借款人不得發放三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第二次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在第一次貸款還清之日起5年後。
第四,“未封頂”“商業用地”樓盤不列入公積金使用範圍。一是中心在簽訂樓盤按揭貸款協議時,將樓盤主體封頂列為審批條件,尚未封頂的樓盤不得發放公積金貸款;二是對於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的開發專案,停止辦理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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