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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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際網路金融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網際網路金融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網際網路金融犯罪的概念是利用網際網路來實施的金融犯罪行為,網路金融犯罪是一種新的犯罪形式,在諸如電子銀行、虛擬貨幣、網上股票等網上交易普遍被人們使用的今天,犯罪分子利用網路技術威脅甚至損害了廣大民眾的網上金融安全。

網路金融犯罪是指通過計算機技術等手段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學界對於網路金融犯罪的定義頗多爭論,有人認為是指危害社會的行為通過計算機技術的方式,有人認為是指侵害公民網路的金融安全,總而言之,該罪涉及網路也涉及金融安全。當公民在網路上的金融安全受到侵害的時候,實施該行為的人做出的行為就是非法的。更細化的來看,入侵金融系統,破壞金融系統交易,以謀取國家、社會和金融機構利益的,就屬於網路金融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第二百八十五、二百八十六和二百八十七條中關於網路金融犯罪的條款,現有的法規中又多了不少補充細則。但我國暫時還沒有針對此大類的網路金融犯罪專門設立一個罪名,網路金融犯罪都是伴隨著其他罪名的,既要涉及網路犯罪,也要涉及金融犯罪。

二、網路金融犯罪的表現

1、非法入侵網上銀行資訊系統。據統計,網路攻擊物件為金融資訊系統的佔重點領域資訊系統攻擊案件總數的30%以上。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黑客軟體、病毒、木馬程式等技術手段,攻擊網上銀行、證券資訊系統和個人主機,改變資料,盜取銀行資金,操縱股票價格,危害極大。

2、利用“網路釣魚”的方式。目前,大量不法分子利用“網路釣魚”犯罪手法釋出虛假資訊,建立假冒的銀行、證券網站,騙取使用者賬號、密碼實施盜竊,或大量傳送攜帶木馬病毒的電子郵件,擷取使用者賬號和密碼,進而竊取受害人資金,對網上金融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3、網路洗錢活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路電子商務平臺,從事洗錢違法犯罪活動。犯罪分子獲取被害人的銀行賬號和密碼後,往往通過網路電子商務購物等方式洗錢,以達到牟取不法利益的目的。而且,藉助全球龐大的金融電子網,洗錢行為往往很難被發現。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網路金融犯罪的認定,一般是屬於團伙高科技犯罪,當事人可以利用掌握的網際網路技術,來對當事人實施侵權的行為,並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具體情況下由法院在調查後量刑判決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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